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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产100万吨建筑骨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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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大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产100万吨建筑骨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大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产100万吨建筑骨料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葛仙山镇

建设单位

江西信江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上饶市天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大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产100万吨建筑骨料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葛仙山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41′38.96″,北纬28°7′39.66″。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271km2,保有资源储量2326万吨,开采标高为+236.85米至+150米,设计回采率93.5%,设计开采规模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0.2年。

矿区采用多台阶式露天开采方法。主要工艺流程为剥离覆土、钻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100万吨。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为730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8.6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文明施工,合理布局,加强管理,设置围挡,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安装尾气净化器等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泥浆水及少量含油废水,通过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用水,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废弃土石方及部分建筑垃圾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和运矿道路路基填料,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如包装袋等经分类收集后集中运送到垃圾站统一处理。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矿区废气、运输扬尘、排土场扬尘等。设置洒水车(带射雾器),对集中装卸作业面、凿岩点等各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安装尾气净化器,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车辆表面应加盖苫布,防止物料拋洒,道路硬化处理;矿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进出矿区前应冲洗车轮;排土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并进行苫布覆盖,加强周边植被绿化。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主要废水为淋溶水、降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及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余量排入周边水系。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开采、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降噪、隔音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运输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和沿途道路的维护,禁止超载,加盖遮布;加强厂区绿化,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车辆运输,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四)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土石、废雷管、废机油及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土石运至排土场苫布遮盖,回用于场地复垦及采坑回填用土;废雷管由爆破机构当场收走,不遗留在矿区;废机油及桶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生产期对废水和固体废物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固体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专门监管,防治水土流失。对于已开采区应在不影响后续开采的前提下尽早进行生态恢复。

7、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矿区、排土场外延50m。你公司应配合铅山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8、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废气排放管道要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永久性的监测采样口。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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