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彩虹光伏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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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彩虹光伏110kV变电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变电站位于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超薄高透光玻璃项目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新建彩虹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63MVA,为半户内布置,新建2个出线间隔,无功补偿6×4.8Mvar。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生态影响、噪声和粉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变电站现状监测结果及相似变电站的类比监测数据,彩虹110kV变电站建成运营后,彩虹110kV变电站评价范围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中工频电场强度标准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标准限值100μT的要求。 项目建设后,站址周边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在投产运行后会有一定的增加,但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项目区域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因此,在满足环评要求措施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目,技术成熟、可靠、安全,项目建设区域无电磁环境污染源,电磁环境本底现状满足环评标准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批复中提出的相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能有效控制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对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环评标准要求。从控制电磁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理论预测可知,彩虹110kV变电站建成后,对变电站边界围墙外1m处噪声贡献值为40.3~47.8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地雨水经雨水口汇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与超薄高透光伏玻璃项目生活污水一起混合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因此,运行期项目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工程营运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蓄电池以及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生活垃圾依托超薄高透光伏玻璃项目厂区内垃圾桶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废物不在站内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的更换由厂家进行,更换后的废蓄电池直接现场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外弃;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外弃。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变电站布局合理,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电气设备布置在楼内,有效屏蔽了其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 (2)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 (3)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工程在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 |
江西彩虹光伏110kV变电站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