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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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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项目

建设地点

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

建设单位

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

环评机构

江西清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采石场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壶峤镇郑村对门山,地理坐标:东经118°09′23″~118°09′35″,北纬28°33′43″~28°33′51″。根据资源储量报告,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0193km2,可采资源储量978.57千吨,开采深度+166m至+115m,设计回采率95%,开采规模1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6年7个月。

矿山采用多台阶露天采矿方法,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开采,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项目主要工序包括:表土剥离-开采-装车外运等。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玄武岩矿10万吨。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湿式作业,设置酒水车、雾炮车等装置,对集中装卸作业点、露天采场洒水降尘;排土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加强周边植被绿化。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露天采场雨季淋溶水通过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雨季淋溶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水泵等设备运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排土场,用于矿区复垦;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成泥饼暂存排土场,用于矿区复垦;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矿区开采边界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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