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技术单位 |
批复链接 |
1 |
上饶市朝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总规模3000m³/d)污水处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上饶信州产业园管委会 |
朝阳镇丰溪河 |
上饶市永正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