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3770
地 址:上饶市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srshbjxzfj@163.com
项目名称 |
年增产5000万米PVC叶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区朝阳九路5号(银之川金银线纺织(江西)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江西省帘邦窗饰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天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上饶经济开发区朝阳产业园(银之川金银线纺织(江西)有限公司厂内),地理位置为东经118°2′14.76826″,北纬28°23′39.59802″。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北面为银之川金银线纺织(江西)有限公司、上海缆胜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东面为城投远盛,南面为汉达塑业,西面隔园区空地为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实验室。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和冷却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朝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丰溪河。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80%)+15m高排气筒外排。 3、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 (1)不合格品 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不合格品约占产品总量的5%,即70t/a,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 项目利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时会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为1.512t/a,1t活性炭可吸附0.25t有机废气,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故项目所需活性炭为6.048t/a,因此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废活性炭产生量为7.56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30人,则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将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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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