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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 2022-02-23 11:55
  • 来源: 法规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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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元月,是主管医疗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药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定,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本级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7人。

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事业编制1人,聘用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473.11万元,较上年增加580.41万元,增长65.02%,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余较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53万元较上年增加371.68万元,增长54.8%;网上结转422.58万元,较上年增加208.73万元,增长97.61%,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暂末付款,造成结余较大。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473.11万元。较上年增加580.41万元,增长65.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的结余资金在今年全部支出。

按支出资金性质类别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105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1.68万元,上年结转42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支出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0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73.11万元,较上年增加580.41万元,增长65.02%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支出955.9万元,较上年增加493.25万元,增长107%信息化建设支出457万元,较上年增加197万元,增长75.8%;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30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支出30.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860.53万元,较上年增加352.83万元,增长69.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3万元,较上年减少1.04万元,减少0.39%商品和服务支出578.23万元,较上年增加347.87万元,增长151%资本性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较上年减少195万元,减少5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50.53万元较上年增加371.68万元,增长54.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92.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61.87万元,增长15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93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547.19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547.19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智能场景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①项目概述

近年来,由于存在缺乏有效的科技监管抓手、医保稽核部门人员短缺等问题,使得各种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屡禁不止。同时,目前仍然采用医疗机构人工抽查等相对传统的监督方式来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而这种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对日益增长的医疗机构和相关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做出精准的查证和判断,因此更加无法对非真实医疗行为做出相应的精确处罚和处理。

本项目建设方案综合运用生物特征识别、智能视频分析、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创新信息化技术手段,旨在为医疗保障局建设智能的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体系提供实施参考说明,从而实现对发生医保基金支付的医保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等全程监管的目标。

②立项依据

2019年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一手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一手抓监管机制改革,实行顶层设计,制定了统一标准,印发了《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17号)。《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20202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管”的明确要求。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对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③实施主体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

④实施方案

根据医保基金监管业务的实际需求,结合现阶段整体医保信息化建设状况以及可利用资源情况,基于“需求导向,务求实效”和“统筹规划,分布推进”的业务建设原则,市医疗保障局立足于实用性和有效性,统一规划本期建设内容包含:市医保局专属政务云网络中心、智能场景监控中心、可视化监控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会议中心。

⑤实施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111月起至202212月底。

项目招标:202111月项目启动,202112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

项目初验:2022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初验。

项目试点:20226月起至202212月,项目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完成试点运行。

项目终验:202212月底前完成项目终验。

⑥年度预算安排

安排预算资金16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

1、围绕提高基金持续保障能力,保障基金总体平稳运行的目的,以大数据分析决策技术为基础,通过构造基金智能监控体系,在基金控费、运行监测与审计方面,打造涵盖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精准智能的监管决策体系。2、借助生物认证、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辖区统一的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对参保人在就医问诊、住院购药过程中进行违规项事前提醒、医保支付结算事中控制、事后全面智能审核监督的功能,达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效果,从而实现医保业务的重点监管、实时监管、精准监管和主动监管,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惩戒和威慑力度,全面提升医保管理信息化水平。3、通过打造医保基金非现场监督能力和医疗费用智能监管能力,严防并严厉打击各种骗保行为,既扼制过度医疗,又能防止服务不足行为的发生;通过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行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为使用基金违规行为的预测与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系统功能验收合格率,99%

(2)时效指标:DRG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3)效益指标:提高经办机构监督检查能力,逐步减少检查成本和降低骗保率

满意度指标:

1.参保人对基金监管服务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大于80%

2.两定机构对基金监管服务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大于8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8.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上饶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信息化建设:反映医保部门用于“医保信息化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sDRG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要求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建立DRG付费体系。

2019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34号),提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国家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根据前期各省申报参加DRG付费国家试点的情况,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上饶市作为江西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开展试点。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大数据应用,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

附件: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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