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精神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管理、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监督、指导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上饶市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市司法局局机关、市政法干校、市公证处,编制人数小计8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小计11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0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 4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 43 人。
第二部分 上饶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 年上饶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33.51万元,较上年增加503.5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0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4.51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2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上饶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33.5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050.5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0.49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52万元,资本性支出 4万元;项目支出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7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16.5万元,资本性支出 3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2033.51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3.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25.5万元,较 上 年 预 算 安 排 增 加 210.5万 元 ; 商 品和服务 支出633.4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49万元;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 28.52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2万元; 资本性支出 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上饶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0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14.51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 1804.5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 100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77.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52万元,资本性支出 4 万元;项目支出 801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93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96.5 万元,资本性支出 2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上饶市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上饶市司法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6.99万元,比 2018 年预算减少 97.01万元,下降 31 %。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4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742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 年上饶市司法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元,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 2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采购计划。
第三部分 上饶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指司法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普法宣传:指司法局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三)法律援助:指司法局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四)司法统一考试:指司法局用于国家司法考试所需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司法局用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