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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 2022-02-18 09:34
  • 来源: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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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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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破坏社会治安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2、依法审理企业租赁、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配合党政部门各项改革措施的具体实施,保障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

3、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购销、借贷、金融以及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党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关系。

4、依法调处婚姻家庭案件,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在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5、依法审理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审理民间借贷、买卖等纠纷,审理损害赔偿、相邻、拆迁安置、房地产争议等纠纷,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6、依法审理山林、土地、自然资源、农民负担、拆迁安置以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行政案件,审理行政机关作出的治安、工商文化、环保等各类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纠纷,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7、依法执行生产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共1个,包括: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内设职能机构15个,2022年年末编制人数小计164,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6, 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自收自支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小计23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3,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48,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1,退休人数小计79,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233.35万元,较上年减少708.4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9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6.1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81.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0万元;其他收入75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57万元;其它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233.35万元,较上年减少708.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63.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39.1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7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23万元,项目支出306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06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81万元,资本性支出1916.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较公共安全支出823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3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5.37万元;资本性支出191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05.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898.7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6.1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878.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4408.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1.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8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1.23万元;项目支出248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9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43.81万元,资本性支出1646.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73.04万元,比2021年预减少177.66万元,下降23.6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84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37.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997.54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997.54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经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办案经费主要是为规范和加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而设定的经费项目。它的用途及开支范围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其他费用等。

②立项依据根据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315)设立了人民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及开支范围,报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④实施方案:我院各业务庭开展办案审判工作,由审管办司法案件统计部门进行汇总报送。

⑤实施周期20221月-2022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997.54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

联系人

祝梦莹

实施单位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属性

当年项目

项目日期范围

2022-01-01

2022-12-3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97.5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97.54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绩效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大美上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到位率

202212月资金到位率达100%

结案数

全院各类案件结案数达6100件

质量指标

一审服判息诉率

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0%

执行标的到位率

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0%

法定期限内立案率

法定期限内立案率

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9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司法公信建设情况

司法审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信访投诉率

信访投诉率小于5%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压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新购车辆。

第三部分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405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行政运行,反映法院的基本支出;

20405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05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机关服务,反映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支出;

20405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审判,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405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案件执行,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0405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04055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事业运行,反映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04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办案经费:反映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所产生费用。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1、上年结转和结余:因2022年度预算支付一体化系统改革,在年度预算公开表中未体现出上年结转和结余数,为真实体现本单位年度收入情况,特作补充说明上年结转和结余数3008.87万元。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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