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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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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2-2026)》《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方案》的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根据上饶市2022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数据,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总量及结构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651.26亿元,同比增长9.78%;负债总额125.08亿元,同比增长3.92%;净资产1526.18亿元,同比增长10.29%。资产负债率7.57%。

1.按机构性质划分。全市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67.59亿元,占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的40.43%,负债总额23.89亿元,净资产643.70亿元;全市事业单位资产总额983.67亿元,占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的59.57%,负债总额101.19亿元,净资产882.48亿元。

2.按资产构成划分。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146.94亿元,占比8.90%;固定资产208.02亿元,占比12.60%;在建工程54.95亿元,占比3.33%;无形资产17.22亿元,占比1.04%;长期投资2.12亿元,占比0.13%;公共基础设施1156.89亿元,占比70.06%;政府储备物资5.90亿元,占比0.36%;文物文化资产3.08亿元,占比0.19% ;保障性住房37.51亿元,占比2.27 %;其它资产18.63亿元,占比1.13%

固定资产208.02亿元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0.47亿元,占比72.33%(其中,房屋136.49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5.61%);车辆3.45亿元,占比1.66%;设备46.85亿元,占比22.52 %(其中单价 100万(含)以上设备15.16亿元);文物和陈列品0.42亿元,占比0.20 %;图书档案2.32亿元,占比1.12%;家具、用具7.41亿元,占比3.56 %;特种动植物0.55亿元,占比0.27%。

(二)市本级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总量及构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64.54亿元,同比减少1.06%;负债总额25.53亿元,同比增长2.90%;净资产439.02亿元,同比减少1.28%。资产负债率5.49%。

1.按机构性质划分。市本级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4.34亿元,占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的7.39%,负债总额2.57亿元,净资产31.77亿元;市本级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30.20亿元,占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的92.61%,负债总额22.96亿元,净资产407.24亿元。

2.按资产构成划分。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36.87 亿元,占比7.94%;固定资产46.72亿元,占比10.06 %;在建工程29.23亿元,占比6.29%;无形资产11.02亿元,占比2.37%;长期投资2.02亿元,占比0.43%;公共基础设施337.69亿元,占比72.69%;政府储备物资0.16亿元,占比0.04%;其它资产0.36亿元,占比0.07 %。

固定资产46.72亿元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7.90 亿元,占比59.72%(其中,房屋25.69亿元,占固定资产的 54.99%);车辆0.75亿元,占比1.60%;设备15.25亿元,占比32.63 %(其中,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6.06亿元);文物和陈列品0.34亿元,占比0.73 %;图书档案0.62亿元,占比1.32%;家具、用具2.34亿元,占比5.01%;特种动植物 0.27亿元,占比0.6% 。

(三)公积金资产及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基本情况

1.公积金资产基本情况:2022年,新开户单位504家,新开户职工3.6万人,实缴单位5007家,实缴职工28.04万人,缴存额51.63亿元,累计缴存金额372.56亿元,缴存余额204.39亿元。7.7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64亿元,累计提取168.17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26.22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1万笔300亿元,贷款余额163.83亿元。住房公积金存款44.19亿元。其中,活期4.68亿元,1年以上定期39.51亿元详见附件1《公积金资产管理情况单项报告》)。

2.公共租赁住房资产基本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共建设公租房68219套、总面积314.42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23.73亿元。具体包括:一是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持有的公租房34011套、面积147.32万平方米、账面价值37.51亿元;二是产权为国有企业所有的公租房34208套、面积167.10万平方米、账面价值86.22亿元(详见附件2《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情况单项报告》)。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及成效

我市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精神为契机,以夯实基础管理和加快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保障行政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需要的作用,基本建立了与公共行政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了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夯实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有效提升了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一)坚持全链条监管,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建成资产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资产管理法规,通过预算布置会、业务主管部门培训、资产管理调研等方式,加强《条例》等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随着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加大,部门、单位资产管理重视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途径及时发布资产管理最新政策信息,助推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截止2022年底,市本级及12县(市、区)均已出台结合本地实际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基础制度建设覆盖率100%,夯实了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基础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机构改革等相关要求,制定加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出租出借资产管理、在建工程转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资产管理对接预算一体化等15项制度办法,丰富和完善了科学规范、标准完备的资产管理一体化制度体系。四是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江西医专等部门针对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行业特点及亮点工作,制定资产内部管理、条码登记、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资产配置处置更加严格

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资产“使用关”及资产处置“出口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等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的必要抓手。一是严控新增资产配置。强化标准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价格和数量等配置标准,建立以《新增资产配置控制数》《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等资料审核机制,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批,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防范资产购置上的奢侈浪费和苦乐不均现象,从源头上控制资产配置的超标准和浪费现象。2022年,全市新增配置固定资产57.61亿元,同比减少2.21%,其中:市本级新增配置固定资产19.28亿元,同比减少19.77%;二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明确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避免形成浪费。对具有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充分挖掘资产功能潜力,可注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按照规定盘活整合注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可注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闲置资产,采取市场化方式,公开招租,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2022年,全市出租资产0.86亿元,同比增加69%。规范资产处置行为。在消化资产存量上下功夫,妥善解决资产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土地、房屋建筑物、执法执勤用车、货币资金(含债权)等重大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处置力度。2022年,全市处置资产4.23亿元,同比增加14.02%,其中:市本级1.32亿元,同比增加200%。全市资产处置收益1.19亿元,同比增加50.63%,其中:市本级资产处置收益1.18亿元,同比增加4977.91%。

(三)大力开展清查整治,国有资产底数更加清晰

一是开展自然资源系统资产专项清查核实工作。为落实市委巡察办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系统资产清查的相关要求,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成立自然资源系统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制定自然资源系统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从5月份开始,历时3个月,在单位全面清查自查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就房屋、土地、债权等重点资产进行核查,对盘盈5071项、盘亏5205项(价值0.45亿元)资产及挂账的0.79亿元往来款项问题强化资产清查结果运用,明确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整改要求,形成《上饶市自然资源系统资产清查情况的报告》报市委巡察办,圆满地完成了清查工作任务,为系统性开展资产清查提供了范本。二是开展水利系统资产专项清查。有效摸清防洪、治涝、灌溉、水库、水文基础设施等实物量底数,水利基础设施入账价值达223.03亿元三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情况摸底调研。对我市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市政基础设施数量、账面数及登记备查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即将出台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打好基础。四是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成立资产管理整治组,对标对表7个方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梳理排查出资产管理中账实不符、违规配置处置资产、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方面问题24个,涉及金额1.2亿元。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强化担当,落实整改,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四)充分保障机关运转,公共服务支撑更加有力

一是统筹推进省以下环保、法院、检察院资产设区市统一管理改革。完成环保、检察院、法院系统资产表划至市本级,并实现环保、法检系统资产系统顺利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资产管理方面有效地保障了环保、法检系统正常履职和运转。二是认真落实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相关政策。切实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配置、处置审批制度。2022年,更新、配置执法执勤车辆92辆,结合工作实际,鼓励配置新能源汽车,有效保障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出行。三是积极贯彻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2165.11万元,涉及市场主体856户,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运营成本,助力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四是促进公共服务日益均等化。国有资产对公共服务事业保障持续发力。完成中小学校建项目365个,新增学位5.32万个,新增幼儿园位0.81万个。市人民医院城北院区、玉山县中医院、广丰区妇幼保健院等5个医疗卫生项目建成投用,新增床位2658张。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79万个,达到2.70个托位/千人。新建老年幸福食堂91个,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20户。新建健身路径56条、健身步道157公里,建成全民健身站点3708个。

(五)加强资源统筹利用,资产盘活整合更加有效

一是盘活整合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注入融资平台。根据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转发《关于加快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整合注入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整合工作,助力融资平台提升优质资产,增强核心竞争力。市本级对市直243个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出租、出借和闲置的情况开展摸底工作。可注入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112宗,其中:土地4宗,房产108宗。二是持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性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工作。市物资总公司、市商业总公司、市工业国资公司按照改制要求,将资产划转至市国控集团,进一步扩充了市国控集团资产和资本实力。广信区将建筑规划设计院、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土地勘测队和住建局下属房屋建筑测绘公司一并整合,转隶至广投集团,形成“多测合一”的管理体制。三是充分发挥文化资产共享共用效益。上饶市(含市本级)文物文化资产总额3.59亿元。其中,不可移动文物文化资产可估值部分2.54亿元,可移动文物文化资产可估值部分0.71亿元,其他文物文化资产可估值部分0.34亿元。我市不断规范国有文化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对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彰显中华优文化魅力。并积极做好文物文化场所开放共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六)坚持夯实工作基础,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认真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月报编报工作。及时组织培训,认真审核汇总,提升编制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编报工作。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将公路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纳入资产系统管理范围,逐步实现各类资产全口径监管二是初步实现资产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照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相关要求,确保资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唯一匹配”,做好资产系统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树形结构调整等工作,实现“数出一源”。逐步将资产管理功能嵌入到预算管理一体化流程中,为2023年资产管理模块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全力推进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印发《关于推进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的通知》,按要求督促工作进展,对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的单位印发督办函,督促单位于2022年12底前实现应转尽转,2022年全市在建工程转固227项,同比增长163%;转固金额19.47亿元,占在建工程的36%,同比增加785%;截止2022年12月底,在建工程54.85亿元,同比减少16% ,转固成效显著,有力地解决了在建工程比例高、长期挂账不转固等问题。四是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分析研学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工作要点及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细化分解每一得分及扣分项指标,全力做好加分项,尽力减少减分项。在制度建设、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资产报告、年报月报等方面全面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加强资产绩效考核资料整理归集。与此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做到市县两级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市直单位资产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各县(市、区)均得到提升,省厅对2022年市级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上饶成绩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财政部要求“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国有资产管理越来越要求精细化、规范化。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一)制度规定不够严谨,调整修订不够及时

通过调研和日常监管发现,部分县(市、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够合理,资产配置前置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部门、单位超存量、标准购置资产现象依然存在,导致重复购置超标准购置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县区将资产处置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规定在5万元、10万元以下甚至个别地方主管部门资产处置无审批权限,与省本级200万元、市本级100万元限额权限相差甚远,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实际不够充分,导致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处置积极性不高,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堆积。各地虽都出台了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但大都早于《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4月1日起施行),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资产管理要求,需要适时调整修订。

(二)管理机制不够顺畅,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我市目前“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单位直接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工作对接、沟通不够顺畅,职能发挥不够显现、不够充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资产管理的日益重视,基层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虽有所重视,但行动上落实难,突出表现在资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上有短板,部门、单位设立资产管理专门机构的不多,未有效落实专人管理,部分单位资产管理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由于兼任人员缺乏财务和资产管理基础知识,加上人员轮换更迭频繁,业务交接和职责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的有效监督存在缺失。县级财政部门大多加挂国资办牌子,国资办编制少人员不足,财政内设国资管理机构既承担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又承担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工作任务重,人员配备少,分身乏术,疲于应付常规工作,亮点工作难以推动,不利于新形势下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实力量,提高素质,加强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三)资产清查不够全面,结果运用不够理想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市虽开展了公路资产、水利资产、保障性住房资产、自然资源系统以及环保、法检等系统资产清查,但多基于上级部署和机构改革资产划转需要,部门、单位主动开展资产清查做的不够,覆盖面不广,个别单位清查不全面、不彻底。部分单位虽开展了资产清查,但清查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及资产处置审批不多。资产清查结果运用不够到位。盘盈盘亏资产处理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实,账务处理不够规范,盘亏资产责任追究不够到位。清查后也未引起对资产管理的足够重视,新增资产、处置资产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未随资产清查而健全完善。

(四)技术支撑不够到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存在漏洞

    资产管理的基础在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准确,数据的及时导入和信息的更新需要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专业技术服务支撑力量弱,系统运维公司只通过微信群向财政部门提供资产管理业务咨询、答疑解惑等服务,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和日常运维较少,影响到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果。随着资产管理重要性日益显现,资产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因技术问题导致资产录入、折旧以及审核等问题不断增多,资产系统技术服务难以满足全市预算单位的需求。资产系统数据间勾稽关系、审核公式设计不够合理,固定资产折旧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匹配,导致资产系统数据与部门决算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不一致,且后期调整复杂困难,影响了年报的编制质量和系统整体效能。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打算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标本兼治,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制度。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待省厅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办法修订后,参照省厅制度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县级资产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要求及实际作相应修改调整,将资产配置预算审批程序前置,下放资产处置限额权限,进一步优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管理职能。二是拓展专项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等资产管理的调研,适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加强和规范专项资产的管理。三是推进共享共用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建立公物仓管理机制。探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设,推动大型科研仪器等资产共享共用。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增强资产管理工作执行力

随着当前资产管理的日益重要,资产绩效考核的日益加强,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增强资产管理执行落实力量。一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架构。完善财政综合管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高效的资产管理架构,进一步加强各相关方面的协作配合关系,理顺资产管理主体、职责、程序和权限,编紧织密资产监管网络。二是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找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着力点,发挥主管部门承上启下重要作用。将主管部门履行资产管理职责情况列入资产绩效考核重点,对其承担职权范围内事项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重点考核。三是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按规定夯实各项基础管理,将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四是配齐配强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各县(市、区)要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增人加人,扩充资产管理队伍,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全面清查,做实资产清查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

一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开展一次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资产清查,制定出台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范围和清查核查时间节点,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彻底摸清各类行政事业性资产家底,为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充分运用资产清查结果。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重大资产处置报市政府审批,针对房产、土地产证不全、无证等情况,本着妥善解决资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容缺办理产证;限额以上资产报财政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以下主管部门审批处置;盘盈资产依价值凭证、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名义价值等确定入账价值。盘亏资产依法依规核销处理。三是开展资产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于未开展资产清查或清查不彻底、问题不解决的部门、单位,追踪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全面核查盘盈、盘亏等问题处理情况,重点关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及成效,将资产清查结果运用情况纳入资产绩效考核范围。

(四)进一步盘活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多措并举发挥资产效益,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一是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行固定资产条码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加强在用资产管理,有条件单位试行固定资产条码管理,实现“一卡一物一码”科学管理,随时清查盘点,创新手机盘点等模式二是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益,探索推进公物仓建设探索建立虚拟公物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实体公物仓的建立,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各部门、单位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减少资产重复配置。三是加强资产出租处置管理,提高资产溢价空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后对外出租或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提高资产溢价空间,防范资产违规出租和处置行为发生。

(五)进一步筑基固本,推进资产管理向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参考和借鉴省厅及兄弟地市的做法和经验,实施软件公司驻点服务,为资产对接预算一体化、年报编报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和软件运维力量。推进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探索推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网上办理。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持续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多轮次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操培训、资产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素养。三是深入推进在建工程转固。落实全市“一盘棋”,在有效摸清全市在建工程底数基础上,深入分析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长期未转固的原因和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建工程应转尽转。四是加大资产绩效考核力度。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考核细则,硬化指标约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五是扎实开展资产监督检查。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聚焦加强资产管理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违规处置资产等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附件:1.上饶市公积金资产管理情况单项报告及统计表

2.上饶市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情况单项报告及统计表

3.上饶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汇总表

4.上饶市医疗卫生资产情况统计表

5.上饶市教育教学资产情况统计表

6.上饶市文化文物资产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资产

管理情况单项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情况专题报告的方案》,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概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上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9个科,1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5人,其中,在编87人,非在编78人。

二、资产管理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504家,净减单位161家;新开户职工3.6万人,净增职工1.67万人;实缴单位5007家,同比减少3.12%,实缴职工28.04万人,缴存额51.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33%、9.15%。2022年末,缴存总额372.56亿元,同比增加了51.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9%;缴存余额204.39亿元,同比增加了17.99亿元,同比增长9.65%。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2022年,7.7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64亿元,同比增长34.3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5.16%,比上年增加12.22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68.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01%。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26.2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4.66%、20.21%。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43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1万笔300亿元,贷款余额163.8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37%、9.58%、6.3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0.16%,比上年末减少2.48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4.19亿元。其中,活期4.68亿元,1年以上定期39.51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0.16%(2022年末我市项目贷款余额为零,未购买过国债。),比上年末减少2.48个百分点。

(六)资产收益情况

1.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6.64亿元,比增长11.77%。其中,存款利息1.27亿元,委托贷款利息5.12亿元,其他0.24亿元。

2.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3.12亿元,同比增长12.8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13亿元,其他0.06亿元。

3.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3.52亿元,同比增长10.85%。

4.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1亿元,提取管理费用0.29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3亿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29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3亿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9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亿元。

5.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0.35亿元,同比增长31.13%。其中,人员经费0.19亿元,公用经费0.13亿元,专项经费0.03亿元。

(七)资产风险状况。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25亿元,逾期率1.52‰。剔除玉山公积金骗贷案产生的逾期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4亿元。

(八)社会效益

1.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68%,国有企业占19.96%,其他各类单位占23.36%;中、低收入占98.04%,高收入占1.96%。

2.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4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36%,租赁住房占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5%,其他(含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出境定居、死亡)占4.0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64%,高收入占6.36%。

3.贷款业务。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8.5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73%,比上年末减少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09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83%,90-144(含)平方米占87.32%,144平方米以上占8.85%。购买新房占66.05%,购买二手房占18.5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3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5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4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38%,30岁-40岁(含)占42.78%,40岁-50岁(含)占18.47%,50岁以上占5.3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0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92%;中、低收入占97.84%,高收入占2.16%。

4.住房贡献率。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62%,比上年减少10.16个百分点。

(九)固定资产管理情况。2022年末,固定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45亿元,较上年减少3.18%;负债总额0.76亿元,较上年减少0.61%。净资产0.69亿元,较上年减少5.88%。

三、2022年主要工作

(一)积极落实纾困政策。主动对接国家、省、市有关疫情期间阶段性政策,允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到期补缴;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使用;对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额度由原6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提取频次由每年1次改为每3个月1次。全市累计全市缓缴企业达65家,缓缴人数7604人,缓缴金额0.31亿元;享受疫情期间租房新政的人数达1388人,金额0.12亿元。

(二)积极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制定出台实施了将存贷比由现有的16倍上调至20倍调整三房认定条件、实施一个购房全家帮、个人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全市各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等一系列新政,维护好缴存职工住房权益,全力服务经济大盘。共向250名符合贷款新政的缴存人发放贷款1.66亿元;当年新增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3家。

(三)积极推进智慧服务。持续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建成了贷款不见面系统,并于1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不跑”,走在全省第一、全国前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全面完成全市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改革工;2022年末,APP注册量达到18.89万人,单位网厅使用单位2231个,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量达到112106笔,办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351笔,优化线上服务渠道的页面设计和操作流程18项;建好“好差评”系统;共组织各类走访宣传活动77场次,宣传受众涉及1183家单位、74627人次。

(四)积极强化风险管控。强化内部稽核审计,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强逾期贷款管理,加强期房贷款风险管控,做好各银行账户维护工作和金融业务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利率上浮到顶原则,加强大额存单定期核对管理

(五)积极夯实党建基础。持续抓好理论学习,自觉接受五届市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全面强化巡察整改;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积极完成创文、疫情防控工作等中心工作,加快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

(六)积极推进创先争优。一年来,10个分中心荣获各种荣誉13个,市直分中心徐丽佺客户服务科林玲获省政务服务职业礼仪竞赛团体一等奖玉山分中心工作人员王盈被评为玉山县年度服务名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

今年以来,市中心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数字化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由于市、县两级住建、不动产等信息暂无法共享,贷款业务一次不跑”在中心城区以外还未完全实现;网办业务功能数量还不够多,“互联网+服务”的整体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窗口服务质量标准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但还未形成系统性窗口服务标准。二是玉山公积金骗案后续依法处置仍然十分困难,与相关部门协调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玉山公积金骗贷案产生的逾期如何处置仍待进一步研究。三是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有关制度研究探索不够,为非公企业职工建立更加灵活的缴存政策还有待加强,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主动性不够强。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动政策发挥保障作用。密切跟踪贷款新政的实施效果,主动对接上级有关新政和要求;密切跟踪缓缴企业的经营情况,做好缓缴后补缴的准备工作;积极探索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新政,扩大制度普惠面。

(二)持续推进服务全面提质提效。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贷款不见面审批,推动更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继续用好“好差评”系统,加大线上服务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常态化开展“一把手”体验服务活动

(三)持续推进内部管控规范高效。认真落实稽核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稽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探索信贷资金跨行发放,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进入监管账户;重点推进玉山公积金骗贷案后续民事诉讼,关注逾期贷款和期房贷款管理,认真落实风险岗位管理、岗位制衡等制度认真落实资金联合研判机制和大额资金存储、委托银行考核等相关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效率,加强大额存单的管理。

(四)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抓好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全面加强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加强宣传、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持续落实政治谈话等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巡察整改,着力构建“三不一体”体制机制;加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断改进作风。

附件:上饶市住房公积金资产管理信息统计表

附件2

上饶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单项报告

根据《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方案》(饶常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租房基本情况

(一)公租房总量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建设公租房68219套、总面积3144239.67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237253.11万元。具体包括:一是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持有的公租房34011套、面积1473161.02平方米、账面价值375060.4万元;二是产权为国有企业所有的公租房34208套、面积1671078.65平方米、账面价值862192.71万元。

各县(市、区)具体情况为:市本级公租房13342套,总建筑面积692466.8平方米,总账面价值537776.07万元;信州区公租房1456套,总建筑面积63293.4平方米,总账面价值8422.17万元;经开区公租房6511套,总建筑面积240122.32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02437.41万元;高铁新区公租房60套,总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总账面价值328.6万元;广信区公租房1596套,总建筑面积76767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3897万元;广丰区公租房6533套,总建筑面积平方303360.79米,总账面价值106176.28万元;玉山县公租房5814套,总建筑面积278169.04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39084.52万元;铅山县公租房3086套,总建筑面积177235平方米,总账面价值85739.4万元;弋阳县公租房2373套,总建筑面积156358.70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1153万元;横峰县公租房2575套,总建筑面积111707.84平方米,总账面价值14101.6万元;鄱阳县公租房7977套,总建筑面积339860.24平方米,总账面价值67972万元;余干县公租房5580套,总建筑面积248640平方米,总账面价值37296万元;万年县公租房4745套,总建筑面积248708.92平方米,总账面价值36467.27万元;德兴市公租房3466套,总建筑面积141744平方米,总账面价值24247.68万元。婺源县公租房2720套,总建筑面积136800平方米,总账面价值47168万元。三清山公租房385套,总建筑面积26845.62平方米,总账面价值4986.11万元。

根据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相关精神,我市自2016年起不再新建公租房。

(二)公租房使用情况

我市目前在使用的公租房67480套、面积3103669.67平方米、账面价值1212710.55万元。未在使用的公租房739套、面积40570平方米、账面价值25650.16万元。

未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动态核查中,发现违规使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正在办理退回或腾退手续;二是需求不足;三是已拆迁,正在补建中。其中,市本级未使用房源488套,总建筑面积26440平方米,总账面价值21003.41万元,主要是公租房动态管理过程中的清退房源;广丰区210套,总建筑面积平方12600米,总账面价值4410万元,因棚改原因已拆迁,目前补建中;高铁试验区39套,总建筑面积1404平方米,总账面价值213.55万元,未使用的原因是灵溪街道离市区较近,需求不足;三清山2套,总建筑面积126平方米,总账面价值23.2万元,未使用的原因是原租住在公租房的老人年前去世,待分配。

(三)公租房运营管理模式

我市公租房运营管理模式主要三类,一是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分配、管理的城区住宅型公租房;二是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和服务;三是由建设单位进行运营管理,比如园区、企业、乡镇的宿舍型公租房。运营管理资金来源为租金和物业费等。

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保障房及宏兴物业服务公司移交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纪要的通知》,2020年底市本级保障房资产移交市国发集团管理,同时将运营管理、动态管理、租金收缴等8项服务职能进行了移交,市住建局保留6项管理职能。市本级保障房实现了资产和管理一体化,进一步理顺了市本级保障房行业监管与资产管理服务的关系。

(四)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收入支出情况

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指导价执行,廉租房租金标准为1.05元/㎡,公租房租金标准从4.3元/㎡-7元/㎡不等,经营用房租金标准根据拍租结果确定。2022年,市本级共收取租金2444.79万元(含经营用房租金559.33万元),支出租金582万元。

二、公租房管理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出台新的住房保障制度

为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公租房管理工作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2021年1月,出台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饶府办发〔2021〕6 号)。该实施细则在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统一各县(市、区)的住房保障政策扩大保障范围对不同的保障对象进行分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玉山县、铅山县、弋阳县、横峰县、余干县、德兴市、婺源县也相继出台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二)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截止2022年底,我市共对全市77419户城镇住房困难群体进行了保障,其中:实施实物配租保障67659户、租赁补贴9760户。对全市5569户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家庭5569户进行了住房保障,其中实物保障3896户,租赁补贴1590户,符合条件无需求的83户。

(三)严格公租房准入审核

认真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常态化申请、分批审核、分级审批,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分配。2022年,全市通过常态化申请将3286户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中:纳入实物配租保障1895户,纳入租赁补贴保障1391户。

(四)强化公租房动态管理

1、开展保障对象动态资格审核。会同人社、公安、民政、公积金等部门对保障对象的保障资格进行复核,2022年,对中心城区2937户、5525人同心景苑中签家庭进行了入住前资格审核,对中签家庭持有车辆情况、社会保障缴纳情况、公积金缴交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没有问题的家庭按期办理入住,对有问题的家庭复核材料后确实不再符合保障登报取消其保障资格。

2、加大公租房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一是梳理近三年来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治理情况。我市目前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109个,公共租赁住房68219套。近三年来,我市两次集中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运营服务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每年定期对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复核并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定期上门入户核查行动。2020年以来,我市共排查出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927件,其中:承租户违规923户,已全部整改到位;中介机构违规发布公租房出租信息的4家,全部整改到位。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纠正8人。二是开展2022年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建保〔2022〕7号)要求,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2年7月起,每月调度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承租户违规行为243户(其中: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65户,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23户,财产、收入、车辆、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155户),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3、推进公租房智能化改造。引入智能化管理技术,推动公租房管理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我市中心城区同心景苑小区引进智慧小区智能系统,包括人脸识别,智慧用电等,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控制违规转租转借情况,同时解决保障房管理工作复杂且工作量大等问题。

(五)完善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

完成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的应录尽录工作,并逐步开展通过公租房信息系统办理公租房申请户资格审核、租赁补贴发放和租金缴交、摇号分配等住房保障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房源数据应录尽录工作,录入房源71063套。完成保障家庭数据录入59712户,其中在保实物配租家庭52063户,在保租赁补贴家庭7649户。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全

如今居民就业的多样化和收入的多元化,使收入、资产等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涉及的职能部门也较多,如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市管、税务、公积金等,目前我市大数据联网核查系统尚不完善,信息的查询还没有突破部门、区域的限制,只有少数县(市、区)与自然资源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其他部门只能以协助核查函的形式请各部门协助配合核查,动态监管更是只能采取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的形式,工作强度大,时间花费长,导致申请审核和动态监管的周期较长,排查出的信息也做不到非常准确。

(二)公租房清退难度大

对不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和违规清退的租户,因为缺少上位法,退出管理的约束力有限。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具备强制执法权,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户,一般是通过耐心劝导进行清退。对拒不配合清退工作的承租户,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及律师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形式进行处理,走司法清退程序时,往往耗时长,需要经过漫长的诉讼才能进行清退,存在退出难的问题。

(三)老旧公租房小区维修、改造资金缺乏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公租房已不在质保期,配套设施老化,租金收入不足,缺少维修改造资金,公租房维修改造问题凸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继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省住建厅、市大数据、民政等部门对接,推进省级和市级权限的数据共享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与大数据、民政、自然资源、公安、人社、市监、公积金等部门对接,争取政府支持,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

(二)继续加强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督促各县(市、区)抓紧完成公租房在保家庭数据的录入,夯实数据基础,并全面开展利用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租赁补贴发放、租金缴纳、租后管理、摇号分配等业务,实现公租房专业化、科学化管理。

(三)继续推进公租房智能化改造及运营管理。推动公租房管理由“人防”向“技防”转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配备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利用市场化的管理服务手段,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提高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建议加大对公租房维修改造资金支持,加快老旧公租房小区改造,全面补齐设施短板,推进智能化改造,着力提升公租房住户居住品质。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情况统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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