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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饶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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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饶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推进“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296条,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专项经费、政府债务、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没有因败诉或被撤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和处置能力。落实网站技术安全员和内容管理员职责,完善各种技术防范措施,强化信息内容管理,有力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行。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安全审核,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外网发布的每一篇信息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市政府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加强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上饶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明确信息公开通报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畅推进;监督政府预算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针对省市下达关于公开工作的要求,要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自查整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1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1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2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的公开信息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醒目,信息查询不方便;政策解读工作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缺少视频解读、图文解读等多种方式的政策解读。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三是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文字为主、图文和音频为辅解读政策,同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四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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