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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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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经研究,现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详见附1),该项指标列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相关县区财政局根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618号)文件规定,会同统战部参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同步分解落实绩效目标,督促项目主管部门严格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为中央直达资金市级对应安排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附件:1.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饶财农指[2024]12号附件

饶财农指〔2024〕12号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上饶市财政局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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