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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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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财政金融审计局

衔接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根据《上饶市“十四五”乡村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饶巩衔字〔2021〕2号)要求,现将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该项指标列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2号)、《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赣财扶2021〕12号)和《关于印发<上饶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1〕6)文件要求,会商同级乡村振兴部门对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为中央直达资金市级对应安排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保持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附件:1.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分配表

2.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绩效目标表

饶财农指[2024]13号附件

饶财农指〔2024〕13号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的通知

                              上饶市财政局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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