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市、区)财政局、三清山管委会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经研究,现将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支出列“21305扶贫”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根据《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2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赣财乡振﹝2022﹞4号)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饶财农指[2022]36号 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上饶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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