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当事人上饶市拓达余土处置限公司所属车辆(赣E48833)从云上上饶项目工地运输余至带湖阳光城项目工地,在途经天佑大道时,因车辆没有完全做好密闭覆盖措施导致余土遗撒,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3年5月24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上饶市拓达余土处置有限公司作出处罚5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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