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当事人上饶伟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桃源路与怀玉山路交叉口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人行道42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4年4月9日,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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