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汪吉根驾驶车辆在槠溪北路大润发超市侧边未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4月10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