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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借用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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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借用人员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人事管理,规范人员借用程序,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市城管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为切实整改好我局存在的借用人员过多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局借用人员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和执行借用人员相关规定

(一)借用原则
人员借用必须以工作客观需要为前提。科室、局属单位不得自行借出、借用人员。缺编单位原则上不得将人员借出,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借用人员。借用时,应注意人员亲属的回避。

(二)借用程序
局机关借用人员,由用人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职位(岗位)要求,在征得借用人员的单位和局分管局长同意后向局人事科提供拟借用人选,经局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并予以备案;局属单位借入(出)人员,要在征求借用人、借出(入)单位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人事科,再由局人事科提交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借出(入)手续。连续借用同一个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年。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一年仍要继续借用的,由借用单位向局书面报告并重新办理手续。

(三)人员管理

借用人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借用期间由借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原单位年度考核,借用期间表现由借用单位提供。  

二、认真清理现有借用人员

(一)局机关借用人员清理

1、局机关借用环卫处的郑小平、李君,借用支队的郭鹃、何广健,两费办的赵莉五人,要求在10月12日前清理回原单位工作。

2、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局机关内设科室渣土办已变更为局下属单位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原来渣土办的借用的13人,也将从局机关划出至局属单位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中心借用。

3、局机关将按照每个科室2-3人的原则,重新调整、规范科室人员,多余的人员将返回原单位。

(二)环卫处借出人员的清理

1、10月底前,环卫处要对借用局属单位之间(含机关)人员进行摸底、造册。对外借其他系统的人员要求全部返回回环卫工作。

2、借用至局机关的郑小平、李君,借用至园林局的姜小峰,借用至两费办的游玉华,借用至数字化的池宁,借用至物管办的贾尊亚6人,要求10月12日返回环卫处工作。

3、对市政处借用环卫处编制招录的缪发军、熊雅楠、谢振梁、丁婕,市园林局借用市环卫处编制招录的汤雪菁五人拟将连人带编划入市政处、园林局(五人调动事宜已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协调好),相关手续要尽快办理。

4、对环卫处部分外借本系统人员拟调整充实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增加的10名编制和新增设的市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中心8名编制中去(具体调动方案市环卫处要尽快制定)。

(三)局属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清理

局属其他单位也要尽快对本单位借(出)用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制定自己的清理方案,按照相关规定抓好清理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出)用的,借用单位应写出书面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经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三、有关要求

此次清理借用人员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当作当前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认真开展好清理工作。今后要严格按照市、局出台的《人员借用办法》,规范借用行为,控制借用数量。对今后不按程序审批,擅自借用人员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相关借用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提拔任用。

 

 

 

上饶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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