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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千元!市城管局“零容忍”治理道路扬尘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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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饶城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市城管局持续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重拳整治扬尘污染,实行严管重罚。近日,市城管局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罚一起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违法行为。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10月12日上午,市城管局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至信州区茶圣路城东农贸市场附近时,发现该路段有遗撒混凝土污染路面。城管执法队员立即现场走访取证,并调取相关监控视频查看,发现是一辆车牌号为赣E08233的商混车,在前一日晚上9点左右运输混凝土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遗撒导致路面污染,污染长度约160米。经查询,该车辆属上饶市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其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遗撒污染路面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查实后,城管执法队员立即通知上饶市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洗被污染路面,并按照法定程序,于10月26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


在城管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下,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错误,及时清洗干净了被污染路面,并于法定期限内自觉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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