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避免燃气事故发生,目前,我市正按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全市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进一步提升燃气安全保障能力。
近年来,中央、省、市都陆续出台了文件,要求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包括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联动电磁切断阀、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控制器+切断阀等设备,是集燃气泄露报警、智能切断泄露气体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报警装置。
可燃气体探测器
切断阀及控制器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体积很小,也不会占用厨房、餐厅多余的空间。当装置检测到环境中可燃气体浓度异常时,就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现场工作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并驱动排风、切断等系统,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市场行为,市民可自行购买设备并安装,但必须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因为不合格或者没有正确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可能存在设备使用寿命短、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
1. 泄漏报警器应满足《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019)标准,需具备型式试验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
2. 联动电磁切断阀应满足《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394-2018)标准,需具备检验报告;
3.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数量应满足检测区的要求。
对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符合安装技术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市安委会2022年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燃气企业可采取暂停供气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相应处罚。
请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安装符合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也为公众安全筑起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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