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市决定在中心城区建设美丽城市示范区,力求通过示范区的建设,示范带动全市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宜居指数的全面提升。
共核扣73.9分。
1.北门街道:核扣17.2分,得82.8分;
2.东市街道:核扣18.3分,得81.7分;
3.罗桥街道:核扣18.9分,得81.1分;
4.西市街道:核扣19.5分,得80.5分。
共核扣市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市政部门6.66分,得93.34分。
共核扣市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园林部门9.8分,得90.2分。
9月份,经查示范区范围无市领导批示、群众投诉、媒体报道等反映的违法建设问题。
共督查问题82个,核扣8.2分,得91.8分。
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主要是扣除经费和通报批评两方面,其中,实行市场化服务外包的环卫保洁作业和园林绿化管养,按照月度扣分情况落实扣款。同时,月度考核不满80分的,由市城管委分别通报批评属地街道和市城管综合服务中心,环卫保洁连续两个月不满80分的,由区委约谈属地街道党政主官,党政主官要在区属媒体表态发言。
示范区住宅小区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市政设施管养、市容秩序管控、违法建设管控五个方面的每月考评结果低于80分的,由市城管委分别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涉及违法建设管控的,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严格按照各区已有问责办法及相关规定追责到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建设美丽城市示范区评选活动
是巩固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改善中心城区整体环境面貌的有力抓手
希望此次评选排名靠前的单位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持之以恒做好工作
排名靠后的街道(乡镇)
要对标找差,自我加压
争取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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