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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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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在上饶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统一行使市本级信州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以上饶市城市管理局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主要职能是:

(一)行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道路上,车辆未密闭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或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遗撒的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三)行使违反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权。

(四)行使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五)行使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物质而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六)行使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包括新划入的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工商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实施与规定范围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对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支队组建于1984年4月,核定人员编制110名,支队现有人员218名。其中:在职人员123名,退休人员25名,临聘人员70名。

支队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法制科、督查科、市容监察科、规划监察科7个科室,下设12个大队,分别为机动大队、东市大队、西市大队、水南大队、北门大队、行政中心大队、茅家岭大队、灵溪大队、石狮大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大队、夜间市容巡查大队。

第二部分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4245.06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总额4312.07万元减少67.01万元,下降1.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2.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092.87万元减少4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9.2万元减少51.73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424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312.07万元减少67.01万元,下降1.55%。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6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82.64万元增加79.66万元,增长3.6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50.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万元;项目支出198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29.43万元减少146.67万元,下降6.8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6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65.16万元,资本性支出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管执法支出23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250.31万元增加75.5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94.03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061.76万元减少167.73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安排25.13万元,较上年安排0万元增加25.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1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096.68万元减少8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973.76万元增加1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9.63万元减少8.22万元;资本性支出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32万元减少167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预算总额为4077.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092.87万元减少15.28万元,下降0.3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4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992.37万元增加153.42万元,增7.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万元;项目支出19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00.5万元减少168.7万元,下降8.0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6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14.2万元,资本性支出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管执法支出220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060.04万元增加149.3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4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032.83万元减少189.76万元;城市建设支出安排25.13万元,较上年安排0万元增加25.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9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089.40万元减少19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761.84万元增加35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9.63万元减少8.22万元;资本性支出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32减少167万元。

4、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额25.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25.13万元。原因:由于核算口径的调整,2021年未列入政府性基金核算的城市建设支出于2022年列入政府性基金核算。其中 :城市建设支出25.13万元 。

5、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费预算29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130.01万元增加168.99万元,增长129.98%。商品服务支出299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5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电费22万元、邮电费15万元、会议费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3万元、工会经费6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0万元、其他交通维护费用0万元、高温津贴及取暖费2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费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7、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2万元。

8、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930日,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9、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1931.8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10、项目情况说明

1).执法工作经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保障执法车辆运行;市容市貌整治维护及广告整治;聘用人员支出;购置执法车辆。

②立项依据: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必要支出

③实施主体: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④实施方案:清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车辆、违规户外广告;

⑤实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1488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1.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张乱差现象;2.户外广告按规定标志设置;3.非机动车有序停放;4.无工地扬尘及渣土路面污染。分别设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299万元减少242万元,下降80.9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预算的安排。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80万元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项目经费中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5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216万元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更新采购3辆执法电动车。

第三部分上饶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整体绩效目标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 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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