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平、公正的收回毛熙达位于上饶市罗桥公路111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饶市信国用(2008)第017号、饶市信国用(2008)第018号),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信州分局于2022年4月7日在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土地评估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了三家评估机构,分别为:
1、江西国地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江西省豫章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
3、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经审核,上述三家评估机构具备开展评估工作的资质和条件,现予以公告。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信州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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