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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编制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3-8085356
电子邮箱:srchzxkgb@126.com
附件:江西省德兴市喇叭潭萤石矿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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