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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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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计划的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一)目的意义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围绕市委“放大高铁效应、打造区域中心、实现生态立市、建设幸福上饶”这个中心和大局,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三类”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保障2015年上饶市中心城区55个城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根据省厅要求,结合城市用地需求现状,特编制本计划。上饶市各县(市、区)参照市本级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上饶市本级供应计划所指范围:上饶市中心城区、信州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所辖区域。

二、编制计划的基本原则

l、加强宏观调控原则。严格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年度住房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保障上饶市本级2015年重点项目、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适度供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

2、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布局,增强土地利用整体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保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合理控制和把握城市主干道附近内住宅用地的供应时序,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率。

3、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参考市本级前三年土地实际供应量,以可供应土地储备量和可预见增量等为基础,科学预测2015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既确保供地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有序执行,又保证用地的基本需求和有效供应。

4、坚持净地供应的原则。列入供应计划的宗地,必须农转用、征收程序到位,手续完备;必须权属清楚,界址分明,无争议纠纷;地面构筑物、建筑物必须拆迁、拆除到位,完成清表,达到净地要求。

三、计划指标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5年度上饶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134.1345亩以内,其中中心城区1741.53亩,信州区841.4115亩,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3206.97亩,三清山管委会344.223亩。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5年度上饶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134.1345亩,其中:商服用地728.4165亩,工矿仓储用地2391.9325亩,住宅用地1630.6820(其中:公租房用地217.992,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369.5亩,商品房用地1043.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4.3335亩,交通运输用地648.77亩。

 

附件:

1、        上饶市本级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        上饶市本级2015年住房供应计划汇总表

 

 

 

2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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