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上房权证字第3088831号,饶府国用(2002)字第219号 |
林信文 |
上饶市信州区创南西路22号附2号 |
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赣1181执恢67号作废房产证与土地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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