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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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7号、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7-1号、饶县国用(2007)第942号 |
徐锡波、蒋红燕 |
土地、房屋 |
361121001005GB10274F00060002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28号4-201、4-301、4-401、4-501、4-601 |
根据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赣11执261号之六将该房产归买受人毛训杨(身份证号:362321********2759)所有,因无法收回土地证(证号为:饶县国用(2007)第942号),现将原土地证予以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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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6号、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6-1号、饶县国用(2007)第942号 |
361121001005GB10274F00060003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28号1-21、1-22、1-23 |
根据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赣11执261号之三将该房产归买受人程新国(身份证号:362321********0019)所有,因无法收回土地证(证号为:饶县国用(2007)第942号),现将原土地证予以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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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