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30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上房权证字第3046954号、 上房权证字第0007843号、 上房权证字第3041306号、 土地证无证号 |
宋金凤、 余青江 |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7号1-13、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7号-1-2、-1-3 |
依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赣1102执恢18号之二作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证、土地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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