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30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上房权证字第3081477号、 上房权证字第3081477-1号、 饶市信国用(2013)第038-001号 |
季海江、尚明月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360号1幢附8号 |
依据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04执恢501号作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证、土地证 |
2 |
上房权证字第3035912号、 饶市信国用(2006)第014-08号 |
徐民新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C3幢1-7,2-7号 |
依据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04执恢481号作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 |
3 |
上房权证字第261933号 |
江西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 |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479号7幢2-402 |
依据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赣11执23号之一作废房屋所有权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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