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王钟林)
编号:2022-054
王钟林(身份证号码:362301*****005X)于1997年7月5日与浙江省衢州市荷花房地产开发公司上饶市公司签订了《上饶市商品房交易合同书》,购买了房屋一套,合同地址:东苑小区6栋贰单元肆层肆零贰房(现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体育馆路3号3幢2-401),设计用途为:住宅,面积为87.97平方米。
现申请人王钟林/董腮妹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该项目竣工时间较早,无法提供房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开发企业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无法查找到土地来源信息,老旧楼盘尚未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企业已被吊销,无法配合王钟林/董腮妹共同申请转移登记。为依法依规更好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问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王钟林/董腮妹的上述申请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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