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2136
权利人蒋文跃、洪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天佑中大道2号7幢1-1403号的不动产证明遗失,不动产证明证号: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32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文跃、洪华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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