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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林琳、陈武军<林琳代>)
  • 2022-06-21 15:04
  • 来源: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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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ys20220063

权利人林琳、陈武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1、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369号20-22幢20-1-2,2、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39号2幢2-401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22763号、赣(2021)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3828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琳、陈武军(林琳代)

2022年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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