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20069
抵押人邱湘汉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德兴路8号2幢1-2201室的房产抵押还清,并领取了相对应的注销抵押证明材料,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预告抵押权证号: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156号的预抵押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证作废。如因此声明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湘汉
2022年6月27日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江支行已知晓上述事实。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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