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兴华)
编号:2022-018
根据申请材料,2022年4月27日,申请人李兴华(身份证号码:362301********1018)、周茶仙(身份证号码:362301********1042)经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审核,通过房改从产权单位上饶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上饶客车厂)取得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369号11幢1-101附1号(建筑面积104.76平方米)房改房全部产权。现产权单位及申请人均书面承诺该套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现申请人向登记机构申请按一步到位将该不动产产权登记至李兴华、周茶仙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申请人上述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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