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信州区尚仪路36号1-103拆迁安置转移登记)
编号:2022-002
根据申请材料,拆迁人上饶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与被拆迁人鄢美秀、建设单位上饶地区建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于1991年12月27日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拆除鄢美秀位于王家弄15号的公有住房,并将其安置在上饶市信州区尚仪路36号1-103(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现申请人向登记机构承诺上述拆迁安置房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且未办理任何产权登记,申请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直接登记至鄢美秀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申请人提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事项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申请予以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A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3-8089979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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