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f2022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3081971、3081972 饶市信国用(2013)021、022号 |
彭晗 |
|
依据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赣11执恢109号之一作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 |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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