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20001
权利人范淑娟(已死亡)、鲍廷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188号2幢4-501的土地证遗失,证号:饶府国用(2004)第(080)号,面积18.04m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因权利人范淑娟已死亡,现依据(2022)赣饶市证内字第3号继承公证书由继承人鲍廷林申请遗失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鲍廷林
2022年1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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