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10128
权利人胡斌、张晓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民德路37号1幢3-502的房产证、共有证遗失,证号:上房权证字第3435677/3435677-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共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斌、张晓芬
2021年11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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