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 ys20210129
权利人叶志勇、戴丽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饶市信州区河东巷7号1幢2-202的房产证遗失,证号:上房权证字第343596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志勇、戴丽亚
2021年11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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