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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个体工商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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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个体工商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解读

  

(上饶市市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新义)

  《上饶市个体工商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联合奖惩办法》)2018年10月17日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的政府规章,填补了我市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的空白,对完善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就该联合奖惩办法出台背景、过程以及主要内容、意义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

  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上饶市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公示系统建设试点。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适应事中事后有效监管的需要,加快构建以个体工商户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先行先试,经市政府同意,在2018年3月28日上线运行上饶市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公示系统,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个运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监管的地区。为更好的发挥公示系统作用,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联合奖惩办法》。

  二、制定过程

  今年5-7月,我局组织力量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调研,形成了该办法初稿。

  8月10日,我局召集信州区市管局、上饶县市管局召开了座谈会,根据座谈会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8月17日,市信用办召集市电子政务办、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等4个单位召开小型座谈会,并于8月23日再次召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23个单位召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题讨论。

  8月27日,我局书面征求了市税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房管局等22个单位意见;8月30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意见。共收集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直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13条,采纳11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9月14日,《联合奖惩办法》(送审稿)通过上饶市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

  10月17日,《联合奖惩办法》)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10月19日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联合奖惩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信用评价”、“联合惩戒”、“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与信用修复”、“附则”,为全社会对我市个体工商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依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四、为什么要制定《联合奖惩办法》

  上饶市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公示系统运行8个月以来,经过多次优化升级,功能日益完备,目前已收录全市个体工商户数据438860余条,为社会公众提供20000余次查询服务。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约束,加强部门协同,提高行政机关监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基础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

  加强上饶市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需要制度的保障。《联合奖惩办法》的出台,一是可以建立起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工作机制;二是构建起个体工商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将有效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运用,促进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强化信用约束,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


相关链接:http://www.zgsr.gov.cn/amr/gsgg/201901/4a3c54b790274bf0a6ff8eaa6934c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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